海南三沙市政权组建正式启动 将选举产生政府机构
    2012年07月17日 10:52

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南海网海口7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实习生李巾)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标志着三沙市的政权组建正式启动。

据悉,自6月21日国务院作出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决定后,海南省各有关方面积极进行三沙市政权的组建工作。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设立,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进行,将由筹备组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沙市第一届人代会代表名额60名 选民直选产生 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摄)

南海网海口7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实习生李巾)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南海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成立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60名,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15名。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