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核心成员 王秀卫
科学研究方面,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期刊发展环境资源法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多部专著。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机制研究》(12XFX035),主持并完成中宣部委托课题一项,主持重大项目子课题一项,参与重大课题多项。
社会服务方面,主持并完成《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海南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海南省排污许可执法手册》《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三亚市公园条例》《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修订)》《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三亚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三亚市国有森林资源托管办法》《三亚市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等十五部地方立法项目,上述起草工作得到委托单位高度评价。受邀担任海南省司法厅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和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多次赴省林业局、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等地进行生态文明法治宣讲。
在学术交流方面,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负责主办学术会议二十多场次,打造出“南海法律高端论坛”“南海区域合作论坛”“生态文明法治高端论坛”等知名学术交流品牌。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新时代绿色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以及海南大学主办的“生态文明与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作大会发言,取得良好反响。
人才培养方面,长年负责海南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污染防治法学》等课程的讲授,已培养环境资源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余名,博士研究生2名,致力于培养高端生态文明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