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2006年06月22日 00:00 海南大学法学院  点击:[]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巡视员

1

考生坐错位置

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考试开始后且是其它考场考生,交由巡视员带入相应考场

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2

试卷或试题的相关问题

报告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回答;如任课教师不在或无法回答报告巡视员。

报告考试办

3

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

立即报告巡视员,并保留好学生违规材料,与违规学生一起交由巡视员带至考试办并在监考登记表上详细记载。

将违规学生和相关材料带至考试办,领取《海南大学学生考试违规送达书》,填写后,交由违规学生签收,留取存根。

4

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的突发情况

通过巡视员报告值班总监允许其退场治疗,但离开考场后不得再入场考试,记入偶发事件处理登记表上

配合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5

个别监考人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巡视员报告值班总监

配合安排后备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配合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6

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通过巡视员报告值班总监。

协助排除外来干扰并报告值班总监

7

考生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追回,记入偶发事件处理登记表。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将试卷按要求装回原袋

8

考场登记表未交或填写不规范

立即交到巡视员处,并按规格填写清楚。

责成监考老师,务必追回并按规格填写

9

未列入本办法中的偶发情况

通过巡视员报告值班总监

报告值班总监,请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