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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发说税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2023年11月10日 11:10   点击:[]

根据《海南大学“溪发说税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溪发说税”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拟推荐蒋苗(学号20203103802、本科生)和陈锦銮(21220351020001、研究生)等10位同学分别获得“溪发说税”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2日

电话:66251876(潘老师)、66257966(黄老师)

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08室、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110室



海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