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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
2026年09月12日 16:32   点击:[]

根据《海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要求,为统筹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

我院2027级接收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下达正式招生计划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接收情况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4.申请法学研究生的推免生不得跨一级学科(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可以申请)

三、组织管理

1.成立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7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委员组成。

2.成立推免招生材料审核

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成员3-5人,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3、成立推免复试小组

负责复试现场组织,每组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全部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另设秘书一人。

4.配备纪检监督工作人员

配备专项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复试考核、成绩统计、名单公示等全流程工作,落实招生回避制度,排查利益关联人员,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以推免材料审核(电子版)、现场资格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推免材料审核

请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8点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模板(附件1)扫描整合成一个PDF版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材料)、推免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uhongqiao@hainanu.edu.cn

(1)身份证

应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的扫描件应包含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注册完整的学生证(照片页、注册页)。

(3)本科学业成绩单

本科阶段截至上一学期的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上若未体现专业排名,应另提供本科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申请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

(5)2027年预报名申请表

从预报名系统下载

(6)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证明

确定推免资格文件,若复试前无法取得文件,提交公示文件。

(7)外语水平证明

须为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8)科研成果与科研能力证明

证明材料为论文的,应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录用待刊的,应提交加盖期刊公章的录用证明;证明材料为著作的,应提交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合著或合编作品,还应提交体现具体贡献的证明;证明材料为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的,应提交相应立项、结项证明以及项目成果;参与学术竞赛获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其他形式的证明应提供相应佐证。

(9)海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

查表(附件3)

(10)综合素质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综合能力的

材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证书。其他能够证明综合能力的材料可提交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证明、交流访学证明、非学科竞赛成绩等证明材料。

(11)专家推荐信无需扫描

仅申请直博的考生需要提供,需提供至少两位专家的推荐理由和意见,推荐专家一般为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复试时提交原件。

2. 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5点-18点。

地点:海南大学法学楼301会议室

材料:请提交推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后返回原件)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8点

2.地点:海南大学法学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请确定参加线下面试的考生于9月17日下午3点前“姓名+法学/法律(法学)”加入QQ群(群号:1012826509 群名:2027年海南大学法学院推免复试),逾期不候。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考核

1、复试名单确认

我院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单、排名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真实性核实与量化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总分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公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以及英语水平考核三个方面。

①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综合素质是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③英语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3、复试流程

具体流程为2分钟以内口头自我介绍-英语答题(1个问题)-专业答题(2个问题)-考官自由提问。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为100分,包含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60分)、英语能力考核(满分20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英语能力考核。

八、拟录取工作

1.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合格分为 60 分,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接收。

2.复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对放弃拟录取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公示异议成立的考生,依次顺延后续顺位合格考生,完成递补录取。

4.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

九、其他

1、考生如对相关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根据实际报名和考核情况,如需再次开通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后续通知。

3、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016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附件:1.资格审核模板

2.推免汇总表

3.海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4.海南大学法学院2027年推免生材料审核评分标准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