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建推免材料审核小组,根据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对推免申请学生提交的成绩单、专业排名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开展真实性核查与量化评分工作。现将材料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7年 9月17日 —2027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实名向我院反映。
二、异议受理
1.受理范围:仅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材料审核相关事项的异议。
2.受理要求: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写明异议人姓名、联系电话、相关事实依据,并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无实质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邮箱:990230@hainanu.edu.cn
受理电话:0898-66270162
三、相关说明
1.本次仅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材料审核通过不代表最终获得推免资格。后续我院将按照推免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后,综合确定拟推荐免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2.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伪造等情况,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密切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推免考核通知,按时参加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