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重要改革目标。以此为契机,为给我校研究生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并鼓励优秀青年人才的科研活动,论坛组委会决定以“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作为本届论坛的主题。本届学术论坛由海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和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拟于2014年12月中旬举行。为确保论坛各项议程的有序研讨,组委会特开展本次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论坛主题: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 二、征文要求 1.海南大学在读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可投稿,不限专业。本届学术论坛欢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生投稿。
2.论文作者自行确定具体题目,但需与论坛主题契合。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且论点明确、论证充分、论述逻辑严密、用词规范、数据可靠,具有学术价值。
3.字数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20000字。注释规范参照《中国法学》格式。作者信息和科研成果都另页单独提供,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个人信息。
4.论文作者应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拟获奖论文均需经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作者应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文章提倡独立署名,且每位作者(如是合作作品,作者之一不得再行独立投稿)限投稿一篇。
5.应征论文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需提供电子稿件(电子文档名称为:学院+姓名+论文题目)。请发至邮箱:hnxueshuluntan@sina.com,邮件请注明“法治中国与司法改革论坛征文”字样。
6.征文截止日期:2014年11月30日24:00时。 三、论文评选方式与奖励说明 1.征文评审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2.组委会通过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对来稿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000元(1名),二等奖800元(2名),三等奖500元(3名),优秀奖300元(若干名,视来稿情况具体确定,但不超过10名)。
3.获奖名单将在海南大学法学院网站、创新中心博客、研究生会博客公布。颁奖仪式在法学研究生创新中心首届学术论坛上举行,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4.部分获奖者将受邀作主题发言,所有获奖者与投稿作者均可参加学术沙龙、名师讲座等活动。 四、注释体例 (一)征文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或[1][2][3]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 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 前引①,哈耶克书,第1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 注释体例为: ……, 第 67 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 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举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 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 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9.其他注释规范,亦依从该种注释习惯。 五、论文评审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18789017813
关注本届学术论坛,欢迎登录:
1.海南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hainanu.edu.cn/law/
2.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5306357402
3.海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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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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