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上报党办(综治办)、校办、保卫处、校区管委会,由党办(综治办)统一向上级汇报。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